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快照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对分散的交易机构进行功能、人员、编制的全面整合,于2012年11月22日,成立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构建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建立起了审批权、监督权和交易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三权分立”式的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
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5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22名(11正11副),核定11个内设科室 :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科、工程交易一科、工程交易二科、政府采购一科、政府采购二科、土地和矿产交易科、产权交易科、政策法规科、专家管理科。
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拟定交易市场服务制度;
2.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各类交易信息;
3.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为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4.负责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等正常交易秩序;
5.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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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471-6320355、6320356
办公室: 0471-5988123、4663388
2019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规定交易监督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依法对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核定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3名(7正,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6副)。内设办公室、项目管理科、交易监管科、市场稽查科、诚信管理科、专家管理科和机关党支部。
呼和浩特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职能:
1.接受市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依法组织集中采购;
2.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活动,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
3.发布采购信息,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归档交易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