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快照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简介
水利部建设司建立全国统一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程业绩信息、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发布,是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营造诚信氛围的有力支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主要内容有:监管动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建设项目,信用评价,政策法规。
重要通知:根据水利部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组织对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了域名变更,变更后的域名为scjg.mwr.gov.cn,请将本页面添加至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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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办公地址:(010-6320)2247 3609 4731 3051
网站备案:京ICP备19050848号-1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程序:
(一)建立信用档案。
申请人登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右侧“信用档案管理”链接或“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填报入口”浮动窗口,进入信用档案填报系统,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信息来源,评宙过程中信用评价机构不再受理任何补充申报材料。申请人务必如实、完整填报。
(二)完成报名登记。
申请人完成信用档案填报后,进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评价”栏目“信用评价报名登记”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并点击“参评信息预览”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信用评价参评信息预览表’页面。申请人须根据所由报类型认真查看并仔细核对表中的各项信息,发现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并重新预览。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申报信息一经确认,企业信用档案将无法修改。申请人务必于7月31日24时前确认申报信息、完成报名登记,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登录评价系统。
8月3日至8月10日,信用评价机松的信用评价系统将集中调取经过申请人确认的申报信息。在此期间,申请人须通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登陆信用档案填报系统,点击所申报类型的链接,进入相应信用评价系统,对参评数据调取情况进行核对及确认,并按照系统提示,于8月10日24时前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请(含承诺书),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评。
(四)组织专家评审。
8月11日起,信用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宙工作,10月底前提出信用评价结果。
(五)结果公示。
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信用评价机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用评价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结果公告。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信用评价机构网站予以公告。信用评价机构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提出的异议完成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子以回复。
(七)动态管理。
信用评价机构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取得信用等级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进行量化扣分,动态核定信用等级,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本机构网站及时更新。